发文标题: 关于提高粮油销价和改变粮油商品进价成本核算办法后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有关粮油财务包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商字[1991]26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1-7-13
实施时间: 1991-1-1
失效时间: 1997-9-8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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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国务院国发〔1991〕18号《国务院关于提高粮油统销价格的决定》和财政部、商业部(91)财商字第252号《关于粮油销售价格提高后有关财务处理和成本核算等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财务包干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1991年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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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目录[第六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法字[1997]44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1997-9-8
实施时间:199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