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局转发《援外出国人员生活待遇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时间: 1995-11-28
实施时间: 1995-11-2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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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通知
  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外经贸部、卫生部(1995)财外字第333号关于印发《援外出国人员生活待遇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规定》自1995年9月2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局外事处联系,以便不断改进、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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