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财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1993-7-13
实施时间: 1993-7-13
法规类型: 旧财务通则 股份制试点企业财务制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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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通知
  市属股份制试点企业、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属各总公司:
  现将财政部(93)财改字第20号《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财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具体情况提出如下补充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市、区、县股份制企业的财务管理分别由市、区、县财政部门分级管理,并接受当地财、税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经市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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