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实行税收业务规范性文件政策会签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办发[2001]9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2-16
实施时间: 2001-3-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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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局内务单位:
  为加强机关制发税收业务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做好税收业务规范性文件的政策会签工作,提高制发文件的规范性、准确性、权威性,保障国家税收政策的正确贯彻实施,根据《全省国税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试行)》和(全省国税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鲁国税发[2000]6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凡机关各单位拟制,或者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税收业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指根据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在本辖区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制度、规定、办法、解释、通告、通知等),人大、政府及相关单位拟发政策业务文件的征求意见稿等,应送政策法规处会签,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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