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纳税定额核定通知书》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地税函[2001]27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2-15
实施时间: 2001-2-15
失效时间: 2007-6-27
法规类型: 定期定额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271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完善定期定额纳税户的税收征管手续,省局决定在全省统一启用《纳税定额核定通知书》,现将式样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自行印制。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已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鲁地税函[2007]97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6-27
实施时间:2007-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