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房屋租赁收入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地税发[2000]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14
实施时间: 2000-1-14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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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地地方税务局:
  随着房产业的不断发展,我省房屋租赁业迅速壮大,已成为个人所得税新的增长点。多年来,我们在加强征管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为了强化管理,堵塞税收漏洞,增加税收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现将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纳税义务人的确认问题。房屋出租或转租纳税义务人的确认,应以产权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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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六条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已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鲁地税函[2007]97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6-27
实施时间:2007-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