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2006年度外省市在沪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地税所二[2006]8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6-28
实施时间: 2006-7-1
失效时间: 2007-7-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341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按照我局《关于外省市在沪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所得税查帐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地税所二[2004]11号)的规定,经汇总审核,现确定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137户外省市在沪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实行期限为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
  
附件:2006年度外省市在沪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企业名单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2006年度外省市在沪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企业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