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收支管理和人员待遇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1-11-26
实施时间: 1991-11-26
失效时间: 1997-9-8
法规类型: 92年以前财务法规 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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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收支管理和人员待遇问题,财政部曾在1987年6月13日发布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收支管理和人员待遇的若干规定》中作了规定。最近以来,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反映了财务收支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希望予以明确。按照国务院发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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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目录[第六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法字[1997]44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1997-9-8
实施时间:199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