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和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所属专门生产枪炮弹等企业继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税[2000]4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2-15
实施时间: 2000-2-15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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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区)财政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和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所属专门生产枪炮弹等企业继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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