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国营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补充规定
发文文号: 财会字[1993]4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3-8-26
实施时间:
失效时间: 1997-9-8
法规类型: 行业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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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现对《国营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有关应核销投资、应核销其他支出、转出投资,固定资产折旧和交付使用资产计价等会计处理问题,作如下修订∶
 一、会计科目
  (一)取消“应核销投资”、“应核销其他支出”和“转出投资”三个科目。
  (二)修改交付使用资产的计价办法
  1.关于“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无限期的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迁移费等,以及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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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目录[第六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法字[1997]44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1997-9-8
实施时间:199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