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财政支农周转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农字[1991]2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1-11-13
实施时间: 1991-11-13
失效时间: 1997-9-8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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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财政支农周转金是国家财政运用财政信用形式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偿资金。十多年来,为了管好、用好财政支农周转金,我部及各地财政部门陆续制发了一些具体的管理规定、办法,对加强财政支农周转金的管理,提高有偿资金的使用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支农工作的发展,过去有些具体规定已不适应,同时,财政支农周转金的整体管理,迫切需要一个统一的、系统的管理办法。为此,我部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参照原有关规定和制度,草拟了《财政支农周转金使用管理办法》(讨论稿),并在今年九月召开的全国农业财务工作会议上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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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目录[第六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法字[1997]44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1997-9-8
实施时间:199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