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开办有关险种免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地税函[2000]82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4-7
实施时间: 2000-4-7
失效时间: 2007-6-27
法规类型: 营业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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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2号]和省地税局[鲁地税一字[1998]第21号]文件规定,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开办的下列险种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应按规定在2000年度内给予免征营业税照顾。
  1.简易人身保险;
  2.福寿安康保险;
  3.独生子女两全保险;
  4.子女教育婚嫁备用金保险;
  5.个人购房贷款定期人寿保险;
  6.个人养老金保险(A型);
  7.个人养老金保险(B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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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已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鲁地税函[2007]97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6-27
实施时间:2007-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