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转让无形资产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发[2000]89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5-23
实施时间: 2000-5-23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332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转让无形资产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7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转让无形资产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2000年4月24日[国税发[2000]70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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