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财产行为税减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发[2000]117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7-3
实施时间: 2000-7-3
失效时间: 2007-7-16
法规类型: 车船使用税/车船税优惠政策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房产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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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财产行为税减免管理暂行办法》,业经青岛市地方税务局2000年5月22日第6次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财产行为税减免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正确贯彻国家减免税政策,使财产行为税减免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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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青地税发[2007]149号
发文部门: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7-16
实施时间:2007-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