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集成电路增值税退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税流[2004]98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2-8
实施时间: 2004-12-8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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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集成电路增值税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7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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