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税流[2005]4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4
实施时间: 2005-1-24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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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号


    《电力产品增值税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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