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发[2000]124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7-17
实施时间: 2000-7-17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352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近来,在全市机关事业、“双向申报”单位开展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中,发现部分扣缴义务人漏扣漏缴税款现象仍较突出,各征收局在日常征收工作中对部分政策执行不统一。为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现将有关政策问题明确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部分单位和部门为其他部门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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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一条至第三条、第五条(二)、第六条至第九条、第十一条废止、第十二条失效、第十三条第四款废止:

发文标题: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8号
发文部门: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2-7
实施时间:201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