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关于扩大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试行出口企业范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06]217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0-8
实施时间: 2006-10-8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33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通知》(国税函[2005]1051号),我省......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