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营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86-11-19
实施时间: 1987-1-1
失效时间: 1997-9-8
法规类型: 行业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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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总说明
   (一)本制度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建设单位,包括当年虽未安排基本建设投资,但有维护费拨款、基本建设结余资金和在建工程的停、缓建单位。
   (二)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或建设银行,下同)在符合本制度统一要求的原则下,可以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对本制度作必要的补充,并报财政部备案。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对制度所作的补充规定,如果要求地方建设单位统一执行,应先征得财政部同意,并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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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发文标题: 关于<国营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补充规定  
发文文号: 财会字[1993]4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3-8-26
实施时间: 1993-7-1
失效时间: 1997-9-8
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目录(第六批)的通知》(发布日期:1997年9月8日 实施日期:1997年9月8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