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执行有关事宜的复函
发文文号: 保监厅函[2006]285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6-10-13
实施时间: 2006-10-13
法规类型: 保险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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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执行有关问题的请示》(平保发[2006]98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6]4号,以下简称《规定》)施行前,保险公司已经任命的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合规负责人、总精算师、财务负责人,无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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