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延长家禽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法[2006]6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9-30
实施时间: 2006-9-30
失效时间: 2013-12-27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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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家禽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33号)的规定,报经市政府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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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六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财法[2013]9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13-12-27
实施时间:2013-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