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具体适用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发[2006]93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6-9-7
实施时间: 2006-9-7
法规类型: 保险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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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保险公司、各保监局、机关各部门:
  为明确《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6〕4号,以下简称《规定》)的具体适用,统一执法尺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规定》第五十二条,在中国保监会关于总精算师、合规负责人的管理办法尚未出台前,保险公司在《规定》施行后任命的总精算师、合规负责人,可暂不报送任职资格核准。有关管理办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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