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06]199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9-1
实施时间: 2006-9-1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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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以下简称《通知》)省局已原文转发各市,结合部分地区在政策执行中反映的一些问题,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省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有关问题。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应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的税收管理,做好征税与退税环节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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