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06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人厅发[2006]112号
发文部门: 人事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6-8-10
实施时间: 2006-8-10
法规类型: 税务师考试类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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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
  根据2006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数据的统计分析,经与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税法(一)   140    77
税法(二)   140    84
税收相关法律 140    84
财务与会计  140    84
税务代理实务 100    60
  二、请各地按照上述标准对各科目考试成绩进行复核,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准数据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8月20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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