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征求意见稿]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发文时间: 2002-10-11
实施时间: 2002-10-11
失效时间: 2003-7-1
法规类型: 期货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916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
  为维护期货市场秩序,督促期货从业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保持应有的职业行为规范及不断提高执业水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期货业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定义
  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是期货从业人员在其业务及相关活动中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对期货从业人员的职业品德、执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本法规因如下法规作废
发文标题:《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发文时间:2003-5-23
实施时间:20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