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原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改变征管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法[2002]38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9-3
实施时间: 2002-9-3
法规类型: 定期定额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67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地税系统发票改革工作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的税收征管,市局决定对原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税收征管办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正确认识对原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税收征管办法的目的和意义。我市为加强税源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