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印发《国家计委关于全国物价系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计价检[1996]2578号
发文部门: 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 1996-11-5
实施时间: 1996-11-5
失效时间: 2001-11-15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18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
  现将《国家计委关于全国物价系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国家计委关于全国物价系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若干意见》
  行政处罚法的颁布与施行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规范行政机关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改进行政管理工作、加强廉政建设、维护社......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本法规因如下法规作废
发文标题:《国家计委价格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发文文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1年第16号
发文部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1-11-15
实施时间:200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