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物价监督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计价检[1994]1003号
发文部门: 国家计划委员会 全国总工会
发文时间: 1994-7-25
实施时间: 1994-7-25
失效时间: 2001-11-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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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总工会:
  自1980年以来,各地相继开展了职工物价监督工作。截至1993年底,全国共建立职工物价监督站7000个,计有职工物价监督员近60000人。职工物价监督队伍对于协助政府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稳定市场物价,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保证价格改革顺利进行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近年来职工物价监督工作也遇到了一些新问题和困难,需要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在法制建设上对职工物价监督组织的职能和任务加以明确。为稳定职工物价监督队伍和有利于工作的正常开展,继续发挥职工物价监督队伍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职工物价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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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因如下法规作废
发文标题:《国家计委价格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发文文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1年第16号
发文部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1-11-15
实施时间:200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