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街道群众价格监督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价检字[1987]48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物价局
发文时间: 1987-10-1
实施时间: 1987-10-1
失效时间: 2001-11-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94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依靠和发动街道群众监督价格,是人民群众参与国家事务管理,支持和协助政府搞好价格管理工作,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的社会活动。认真组织好这项工作,对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安定人民生活,促进经济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现将《街道群众价格监督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国家物价局《街道群众价格监督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发挥街道群众监督价格的积极作用,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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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因如下法规作废
发文标题:《国家计委价格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发文文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1年第16号
发文部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1-11-15
实施时间:200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