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制发《物价检查所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价检字[1985]207号
发文部门: 电力工业部
发文时间: 1985-8-10
实施时间: 1985-8-10
失效时间: 2001-11-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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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1983年7月,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全国各地组建了物价检查所,加强了物价监督检查工作。为明确物价检查所的性质、任务、职权、工作方法和管理制度,我局草拟的《物价检查所工作暂行规定》,经全国省、市、自治区物价检查所长会议讨论,并征求了中央纪委和财政部等部门的意见,现予颁发试行。请各地将试行情况和问题及时告诉我们。

附:物价检查所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的物价方针、政策和物价法规,维护国家、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加强物价监督检查,严肃物价纪律,根据国务院颁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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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计委价格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发文文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6号
发文部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1-11-15
实施时间:2001-11-15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2]
发文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8号
发文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2-12-12
实施时间:2012-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