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计办价格[2000]874号
发文部门: 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0-11-6
实施时间: 2000-11-6
失效时间: 2001-11-15
法规类型: 价格鉴证师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844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
  根据人事部、国家计委颁布的《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66号),现就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计委为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注册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为本行政区域内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的初审机构(以下简称注册初审机构)。
  二、经全国......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本法规因如下法规作废
发文标题:《国家计委价格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发文文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1年第16号
发文部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1-11-15
实施时间:200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