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计价格[2000]1751号
发文部门: 国家计划委员会 国家中药医管理局 卫生部
发文时间: 2000-10-24
实施时间: 2000-10-24
失效时间: 2001-11-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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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物价局、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
  根据《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现将《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01年12月31日为各地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过渡时期。各地区必须组织力量,在认真学习和掌握《规范》的基础上,将本地区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归并为《规范》所列项目。
  二、在项目调整过渡期间,各地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执行统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具体时间。200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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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因如下法规作废
发文标题:《国家计委价格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发文文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1年第16号
发文部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1-11-15
实施时间:200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