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改革国家级特殊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体制的通知
发文文号: 计价格[2000]1434号
发文部门: 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0-9-15
实施时间: 2000-9-15
失效时间: 2001-11-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旅游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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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
  为改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形成机制,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决定对国家级特殊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体制作出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计委定价管理的故宫、颐和园、八达岭长城、天坛、云岗石窟、上海博物馆、拙政园、龙门石窟、泰山、黄山等 10个国家级特殊游览参观点门票定价权下放到景点所在地省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管理。
  二、西部地区的 10个国家级特殊游览参观点门票的定价权已先期下放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实行调价备案制度。故宫、颐和园等 10个景点门票定价权下放后,景点所在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调整门票价格时,也应报我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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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因如下法规作废
发文标题:《国家计委价格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发文文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1年第16号
发文部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1-11-15
实施时间:200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