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改进进口化肥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计价格[2000]514号
发文部门: 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0-5-7
实施时间: 2000-5-7
失效时间: 2001-11-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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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 司、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中国烟叶生产购销公司、中国农垦集团华垦物资公司、中国林业物资总公司、总后勤部物资油料部、军需部,武警总部后勤部,公安部边防局:
  去年以来,国际市场化肥价格特别是磷酸二铵价格变化较大,为了使进口化肥价格管理适应市场形势变化,经研究,决定进一步改进中央进口化肥价格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中央进口钾肥的口岸交货价格继续实行政府定价,仍由我委根据实际进货成本加1.7%综合经营差率核定;对中央进口磷酸二铵、复合肥由实行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即由我委根据实际进货成本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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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因如下法规作废
发文标题:《国家计委价格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发文文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1年第16号
发文部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1-11-15
实施时间:200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