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创建规范化基层物价检查所活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计价检[1999]593号
发文部门: 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 1999-5-27
实施时间: 1999-5-27
失效时间: 2001-11-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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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
  基层(县区级)物价检查所,是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基层物价检查所工作,对提高整个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水平是十分必要的,对树立价格主管部门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也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为此,国家计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创建规范化基层物价检查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规范化基层物价检查所活动由国家计委价格监督检查司统一组织和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二、从1999年开始,国家计委将每年组织一次创建规范化基层物价检查所的推荐、验收工作。经过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的支持、物价检查所的努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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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因如下法规作废
发文标题:《国家计委价格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发文文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1年第16号
发文部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1-11-15
实施时间:200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