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计价格[1998]1810号
发文部门: 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 1998-9-23
实施时间: 1998-9-23
失效时间: 2001-11-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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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物价局(委员会)、建委(建设厅),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深圳市水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供水价格,国家计委和建设部制定了《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时反馈给我们。1998年作为改革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过渡期,城市供水价格的调整仍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价格监审品种目录的通知》(计价管[1998]725号)执行。
  附件: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附件:
  
  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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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因如下法规作废
发文标题:《国家计委价格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发文文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1年第16号
发文部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1-11-15
实施时间:200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