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烟叶和卷烟价格及税收政策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国发明电[1998]7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
发文时间: 1998-7-27
实施时间: 1998-7-2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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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强烟草行业的宏观管理,妥善处理国家、企业和农民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烟叶供求总量平衡,稳定卷烟销售,国务院决定调整烟叶、卷烟的价格和税收政策。现通知如下:
  一、烟叶收购继续实行中央管理的政府定价政策。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会同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全国各地区烟叶中准收购价,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各等级、品种的具体收购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国家烟草专卖局确定的价格执行,不得擅自调整价格。
  二、取消各种形式的烟叶收购价外补贴,适当提高烟叶收购价格。各级政府目前在烟叶收购中规定的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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