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价格事务所资质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计办价费[1998]395号
发文部门: 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 1998-5-30
实施时间: 1998-5-30
失效时间: 2001-11-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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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江苏省物价局:
  你局《关于价格事务所资质认定的请示》(苏价事[1998]16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涉案物品价格评估属司法领域法律指定的价格鉴定行为。适用的法规政策不同于生产流通领域的资产评估。原国家计委以计价费[1996]2654号文印发的《价格评估管理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涉案物品,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办理行政、刑事、民事、经济案件涉及的扣押、没收、追缴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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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因如下法规作废
发文标题:《国家计委价格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发文文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1年第16号
发文部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1-11-15
实施时间:200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