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复核裁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计价费[1998]775号
发文部门: 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 1998-5-5
实施时间: 1998-5-5
失效时间: 2001-11-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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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物价局(委员会):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计委联合印发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中有关价格鉴定实行复核裁定程序的规定,特制定《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复核裁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的复核裁定制度是保证涉案物品估价公平、公正的重要管理制度,是价格部门正确办理各类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的重要保障。因此,各地价格事务所对价格鉴定中的复核裁定,要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对在本《办法》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
  附件: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复核裁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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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因如下法规作废
发文标题:《国家计委价格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发文文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1年第16号
发文部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1-11-15
实施时间:200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