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分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计价费[1998]776号
发文部门: 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 1998-5-4
实施时间: 1998-5-4
失效时间: 2001-11-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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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物价局(委员会):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计委颁发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中价格鉴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分级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逐步建立、完善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分级管理制度,是价格事务所正确办理各类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的重要保障。价格系统的价格事务所接受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委托后,要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二、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涉及面广,时限性强,责任重大,价格系统价格事务所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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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因如下法规作废
发文标题:《国家计委价格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发文文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1年第16号
发文部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1-11-15
实施时间:200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