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加强旅游价格管理整顿旅游价格秩序的通知
发文文号: 计价费[1997]248号
发文部门: 国家计划委员会 国家旅游局
发文时间: 1997-2-24
实施时间: 1997-2-24
失效时间: 2012-12-1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旅游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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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旅游局:
  近年来,我国旅游业迅速发展,已日益成为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和我国对外开放密切相关的重要产业。但在旅游价格市场管理方面,由于法规不健全,仍存在一些乱涨价、乱收费、欺诈宰客、牟取暴利和低价竞销现象,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也损害了企业长远利益,各方面反映较为强烈。为了规范旅游价格行为,整顿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通知》(国发明电[1996]6号)的精神,现将加强旅游价格管理,整顿旅游价格秩序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旅游涉外饭店价格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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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2]
发文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8号
发文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2-12-12
实施时间:2012-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