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价格评估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计价费[1996]2655号
发文部门: 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 1996-11-18
实施时间: 1997-1-1
失效时间: 2001-11-15
法规类型: 价格评估类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92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
  为加强价格评估机构管理,提高评估工作质量,有利于评估机构建立自律性运行机制,促进价格评估工作的健康开展,现将《价格评估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评估机构管理是价格评估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要尽快落实负责此项工作的职能机构,认真组织做好《办法》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抓紧进行价格评估机构申报资格等级认定前的调查摸底工作,要摸清申报不同资格等级的单位、人员构成、注册资金、开展评估工作年限等基本情况,研究制定开展评估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具体方......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本法规因如下法规作废
发文标题:《国家计委价格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发文文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1年第16号
发文部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1-11-15
实施时间:200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