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价格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计价费[1996]315号
发文部门: 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 1996-3-26
实施时间: 1996-3-26
失效时间: 2001-11-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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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
  房地产价格既是重要的生产资料价格,又是重要的生活资料价格,是价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在各级物价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房地产价格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大部分地区房地产价格逐步纳入价格管理的轨道。但是,由于房地产市场体系不完善、市场规则尚不健全,房地产价格的确定随意性大、价格行为不规范、价格秩序混乱等问题依然突出。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价格的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房地产价格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健全国家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房屋重置价格为主要手段调控、引导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基本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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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计委价格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发文文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6号
发文部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1-11-15
实施时间:2001-11-15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2]
发文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8号
发文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2-12-12
实施时间:2012-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