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印发《关于加快价格法律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计价调[1996]197号
发文部门: 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 1996-2-1
实施时间: 1996-2-1
失效时间: 2001-11-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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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
  为了加强价格法制建设,加快价格立法步伐,国家计委起草了《关于加快价格法律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业经全国计划会议审议,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关于加快价格法律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一、建立价格法律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经过十几年的价格改革,我国的价格体制目前正经历着一个由以"破"为主到以"立"为主的转折。前一阶段的改革任务主要是通过国家有步骤的调整严重扭曲的价格结构和尽可能放开适宜竞争的价格,打破僵化的计划价格管理体制,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价格形成机制创造条件。但是,放开价格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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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因如下法规作废
发文标题:《国家计委价格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发文文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1年第16号
发文部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1-11-15
实施时间:200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