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改进工业盐供销和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计价格[1995]1872号
发文部门: 国家计划委员会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时间: 1995-11-8
实施时间: 1996-1-1
失效时间: 2001-11-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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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改革现行工业盐价格和供销管理办法,以保护大制盐企业,同时也引导小制盐企业合理健康地发展,鼓励盐业企业之间展开公平合理地竞争和盐碱生产企业之间的联合,降低盐的生产成本,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费用,进而降低两碱成本,增强两碱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促进盐碱两个行业的良性循环,共同发展。国务院已经批准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上报的关于改革工业盐供销和价格管理办法的具体意见,并要求两委组织落实。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改进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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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因如下法规作废
发文标题:《国家计委价格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发文文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1年第16号
发文部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1-11-15
实施时间:200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