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常设解释委员会[SIC]解释公告第21号——所得税:已重估非折旧资产的收回
发文文号: 解释公告第21号
发文部门: 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
发文时间: 1999-8-1
实施时间: 2000-7-15
法规类型: 解释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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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问题
  1、《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会计》第51段指出,递延所得税负债和资产的计量,应反映在资产负债表日从企业预期收回或清偿那些引起暂时性差异的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的方式中推算出的纳税结果。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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