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常设解释委员会[SIC]解释公告第16号——股本权益工具回购[库藏股]
发文文号: 解释公告第16号
发文部门: 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
发文时间: 1998-6-1
实施时间: 1999-7-1
法规类型: 解释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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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一、问题
  1.企业也许会持有自己的权益工具,通常称作"库藏股"。在某些国家或地区,这些库藏股可能会由发行企业或其子公司获得并持有。
  2.问题是:
  (1)在发行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库藏股如何列报;
  (2)当出售或发行库藏股时,收到对价与购买成本之间的差额在财务报表中如何列报。
  3.本解释公告适用于发生企业的下列工具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
  (1)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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