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常设解释委员会[SIC]解释公告第6号——修改现用软件的费用
发文文号: 解释公告第6号
发文部门: 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
发文时间: 1997-10-1
实施时间: 1998-6-1
法规类型: 解释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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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一、问题
  1.在修改现用软件系统时,企业可能会发生相当大的费用。例如,这些费用可能是为确保这些软件系统能在世纪之交后(通常称作"软件2000费用")或发行一种新货币后(例如,"欧元")能继续按预期方式转而发生的。
  2.问题是:
  (1)这些费用是否可以资本化;
  (2)如果不可以资本化,那么这些费用应在何时确认为费用。
  3.本解释公告不涉及(1)为销售而生产的软件的修改费用;(2)购入的可替换软件;(3)使系统能继续按预期方式运转以外的系统改进("升级");以及(4)与现有计算机软件有关的减值损失的确认。
  二、结论
  4.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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