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常设解释委员会[SIC]解释公告第5号——金融工具的分类——或有结算条款
发文文号: 解释公告第5号
发文部门: 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
发文时间: 1997-10-1
实施时间: 1998-6-1
法规类型: 解释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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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一、问题
  1.企业可能发生一种金融工具,有关该金融工具结算方式(即,以金融资产结算或通过发生其自己的权益工具结算)的权利和义务,依赖于工具发行方和持有方均不能控制的不确定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或者不确定情况的结果。本解释公告的附录提供了可能用于确定或有结算条款的未来事项的例子。
  2.这种金融工具的形式可能变化多样。依赖于未来事项或情况的结果,该金融工具可能要求以金额资产或权益工具结算,或者可能让发生方或持有方选择结算方式。例如,这种金融工具可能是以信用债券或一般债券的形式发生的,也可能是以优先股或一般股的形式发行的。此外,这种金融工具可能有,也可能没有特定的期限;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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