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字[2000]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0-4-27
实施时间: 2000-4-27
失效时间: 2015-2-16
法规类型: 具体会计准则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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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务院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范企业或有事项的会计核算及相关信息的披露,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们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现印发给你们,请布置所属企业从2000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一、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
     二、《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指南
  抄送: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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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会计准则制度类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会[2015]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5-2-16
实施时间:2015-2-16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8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6-8-18
实施时间:2016-8-18